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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打脸
看着身上蠢蠢欲动的邓承志,媚娘轻轻地叹了口气。作为男人,邓承志还是不错的,身负玄功,强劲有力且持久,但他强健的身体里面,却是一颗比女人更弱小的心脏。
“那于异如此胆大,却不知长得什么样?”温存的时候,媚娘竟然想到了于异,甚至想,“那样的男子,该是野性十足吧?”这么想着,倒是突然兴奋起来。
而得到消息的龙无疚,此时竟是呆住了。一下抓了包括莫子长在内的上百权贵,说实话,即便是于异的敌人,这胆子也让他佩服,然而居然不接懿旨,还把传旨的太监打了,这不是胆大了,简直就是胆边生毛了。
“这家伙是成心找死了!”水德星君几个刚好都在,木德星君首先就叫了起来。
水德星君也一脸兴奋地道:“神尊,即刻上本,狠狠地参他一本,包括雷部。哼哼,这一次,要彻底把他们踩翻在地,永世不得翻身。”
龙无疚本来确实有些兴奋,但听了水德星君这话,却又缓缓坐了下来,木德星君急道:“神尊!”
龙无疚没应声,想了半天,缓缓摇了摇头:“这事我们不必插手,且看戏就是。”他心中隐隐有一种不好的感觉,但又有一点儿怀疑。于异如此做,已经是在挑战皇家权威了,照理说天帝绝不会容忍,但他身为斗神尊者,知道的比一般人多,想得也比一般人深,有些时候,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就有可能发生。
且说于异,押了人回来后,下一个令,谁也不许进衙门,敢闹的就打,敢冲的就射,说情的一概不理,随后便命天一老道审讯。他自己干吗?自己喝酒,才不耐烦审这些小杂鱼儿呢。
莫子长这会儿已是彻底怕了于异。这就是一个疯子。跟疯子有什么顶的?天一老道问什么就说什么。他做出了榜样,那些权贵自也乖乖低头。十多年来,组织了多少场赛云会,收入多少,有哪些人派出了云兽参赛,中间死了多少废了多少,从当天下午到晚上,天一老道就全部问清楚了,来给于异禀报。于异叫了王子美来,道:“这个该是什么罪名,判什么刑?”
王子美也早就明白了,什么权贵什么后台,在于异这里全是豆包,反正他禀报了邓承志的,所以也懒得劝什么说什么,只躬身应着,道:“赛云大会是飞云会组织的,申万东是飞云会会首。莫子长是飞云会后面的实质后台,所有的钱也主要是他拿了。这两人为组织者,死罪。参赛的那些主家,罪名可大可小。前面十多年,并没有云兽因参赛而死亡的事,这一次虽有大批云兽死亡,但他们必然推说是飞云会的事,因为事前他们的云兽都统一交由飞云会管理的,所以也追究不到他们头上。”说到这里,他略停一停,这中间,他其实还是微微玩了点儿花样,什么追究不到那些权贵头上,天庭对云兽的管理极为严格,不够品级,乘坐都不行,更莫说拿云兽去比赛了,但问题是,这真要追究起来,几乎要把昊天城里的权贵杀尽了,那怎么能行?于异的死活,他还真管不了,但清肃司是归雷部管的啊,于异倒霉无所谓,他还得替邓承志考虑考虑。
他看一眼于异,这家伙这会儿正往嘴里倒酒呢,明显没听出里面的猫腻来。他暗吁口气,接下去道:“所以,真能论斩的,只有莫子长和申万东两人。”
于异对这些刑律什么的不懂,但一听说闹这么大,问斩的只能有两个,不干了,瞪眼道:“那其他人呢?飞云会下面的人呢?还有那些云兽主家呢?”
“这人杀心真重,却也真是不知死活。”王子美暗暗腹诽,道:“飞云会下面那些主事的,自然都可以问斩,那些云兽主家,可以处鞭刑或流配诸罪。”
“鞭刑?”于异一听兴奋了,怪叫起来,“这个好!拖到大街上,脱光了打,一定有人看戏!那就是这样了,今天晚了,明天拖出去打。”
看着他兴高采烈的脸,王子美暗暗摇头,忙道:“大人,这个于法不合,除非是当场抗拒,可以格杀勿论,否则我清肃司虽有处置权,事前却须禀报刑部批准才行的。”
“有这回事?”于异眼睛又瞪大了。他这段时间其实也看了点儿东西,清肃司察奸纠匿,独有一套方法,他蛮感兴趣的,但刑律什么的是不看的。
吴承书忙在一边帮腔:“是的大人,我们问清了案子,定了罪,要上报到刑部,刑部下了批文,我们才可执行的。”
于异想了想,抓了抓头:“好像是这样。我以前在浣花城里当押司,那里面的犯人审了,好像也是要先往上报。那好吧,王都司、吴都司,这事就交给你们了,把案情整理明白,发到刑部去,这些人就先押着。”
吴承书和王子美两人对视一眼,都暗吁了口气,都想:“还好,这人狂虽狂,倒还好说话。”
先不说莫子长杀不杀得了,真要把一百多权贵全处以鞭刑,拖到街上还脱光了打,这是把人往死里得罪啊,而且差不多把昊天城里的权贵都得罪了,哪怕没有亲属牵连在中间的,也会有唇亡齿寒之感,跟着就会攻击于异。于异当然不怕,可他们怕啊,所以两人虽未勾通,却心有灵犀地采用了同样的做法,把于异哄住再说——斩刑确实要上报刑部,鞭刑却是不需要的,一个鞭刑也要报,刑部非累死不可。
这么处理了,于异也就不管了,吴承书和王子美整了案卷往刑部送,于异只管喝酒,而昊天城里,这会儿已经整个儿给翻过来了。
赛云大会,确实违制,但这世上违制的事多了,管得过来吗?碰上于异这疯子,没办法跟他说理去,说情说不进,那就只有一个法子:把他搞掉!清肃司管的就是这种事,这一点上没法攻击于异,但于异可攻击的地方实在太多了。首先一个,配备雷神弩,清肃司最多只能配二十架雷神弩,于异手下至少有五百架,这就是严重违制。而天庭的规定,藏弩五架以上,视同谋反,所以这些权贵一商量,于异的第一条谋反罪就出来了。
至于当场射死飞云会近千徒众,那个且不论,后面还有个大罪名呢:城门那里,不接天后娘娘懿旨,还打了传旨的太监,这是什么?这是蔑视皇权,这是造反。
谋反,造反,无论哪一条,都是天大的罪名。无论是谁,只要摊上了,都是要诛九族的。有这两条罪名,足够了。
当然,这些权贵都很聪明,上本用这两条罪名攻击于异的,是没有亲属牵涉在赛云大会里面的,而有亲属参赛的呢,那就自己上本请罪——无非是家里孩子不懂事,回家一定往死里打,想来天帝看了,也没办法。谁家没孩子?谁家孩子不犯错?无非是拿匹云兽参了下赛嘛,罪不至死——主要是法不责众,真要以死罪论,行了,十多年下来你去算,昊天城里的权贵一网打尽了,天帝真敢往死里计较,他这位子只怕也坐不稳了。
所以这些权贵们虽然暗里串联,明里其实闹得不厉害,有进有退的,所有人盯着的,其实是宫里。天后娘娘那边,那才是主力,因为莫子长是飞云会的后台,而于异上报给刑部的,两个斩刑,就是莫子长和申万东。申万东就算了,不过一条狗,但莫子长可是天后娘娘的亲侄儿,而且莫家子息不繁,就莫子长这根独苗儿,若是真被于异杀了,这天后娘娘也不要当了——直接给打脸了啊,还当什么当?
权贵们在盯着,百姓们也在看着,偌大一座昊天城里,一时间竟有山雨欲来、万籁无声的感觉。
唯一没感觉的只有一个于异,他每天就是置酒高乐,偶尔记起了,就问一下王子美:“怎么刑部的批文还不下来,搞什么搞?”
王子美、吴承书相对苦笑,刑部会给你批文?你以为刑部尚书跟你一样疯吗?批文是不要想了,只看宫里什么时候来人吧:仅只是把你撤了职,那还算好的;真要以谋反或造反罪名论处的话,嘿嘿,那就要抄九族了!不过两人都知道,于异好像没九族,有个哥哥还不知是死是活,等于是光杆一个——难怪他不怕死啊。
就是青青也知道替于异担心,有一天于异跷着脚喝酒,她在边上服侍,突然说:“大人,你要是给杀头了,我每年都会给你烧纸钱,然后给你送一葫芦酒。”
于异听了着实愣了一下,看青青一张小脸涨得通红,却是极其认真的样子,不由哈哈大笑。
“我说真的。”青青红着脸道,“我知道我是下人,本不该说这样的话,但我心里真是这么想的。娘有时候会给我钱买零嘴儿,我存起来,到时一起给你买酒。”
“傻丫头,我不会死的。”于异笑着刮了一下她的鼻子,“不过你的心意我领了。”
“可是,可是,”青青还是有些担心,“娘说大人不接懿旨还打了宫里传旨的公公,是造反,会杀头的。”
“我脖子是铁打的。”于异在自己脖子上虚斩了一下,“没人砍得下来,天帝也不行。”
“真的啊?”青青拊掌欢呼,“那太好了!”不过随后眼光又黯淡下去。
于异眨了眨眼睛:“又怎么了?”
青青犹豫了一下,说:“不过到时候我只怕不能服侍大人了。”她说着,小小的眼圈儿居然红了。青青从小没有父亲,到于异身边后,于异像对妹妹一样对她,因此,她小小的心里对于异极是依恋。
“你想一直跟着我啊?”
“嗯。”青青点头。
于异眼珠子一转,把手中酒碗一举:“跟着我是要会喝酒的,你学会了喝酒,我就一直带着你。”
“大人说话算数?”青青眼光一亮,接过酒碗,毫不犹豫就喝了一口,随即便剧烈咳嗽起来。于异这家伙没心没肺,反在一边乐得大笑。不想青青极为倔犟,也确是依恋于异,咳了一会儿,竟然再次端起酒碗,碗中还有小半碗酒,竟两口全灌了下去,随后身子一软,便往一边栽去。
“倒看不出来,还真敢喝。”于异大笑,伸手一捞,神念一动,进了螺壳,把青青放在白玉床上,招呼一下蚌妖守护,自己出来,再又喝酒,想着还有些好笑:“把这小丫头培训成个小酒鬼,倒也不错,哈哈……”
昊天城里激流涌动,但宫里的反应却非常奇怪。事发当天,天帝突然上西山泡温泉去了,奏章送了去,有太监传出确定的消息,天帝看了奏章,这个确凿无疑,但天帝却什么也没说。然后第二天天后娘娘也去了西山,很显然,天后娘娘亲自投诉去了,所有期待着的权贵都精神一振,想着最迟第二天就该有消息出来了。结果一连三天,西山上半点儿消息也没传出来。到第四天,却突然间传来一个不可置信的消息,天帝下旨,将天后娘娘废为庶人。
这是怎么回事?这怎么可能?所有有门路的权贵各使神通,终于打听到了详细缘由。原来天后娘娘找天帝投诉,要天帝下旨放出莫子长,处死于异,天帝不理,天后娘娘一时激怒,和天帝吵了起来,不小心把手中的玉如意脱手丢出,砸在桌子上,飞溅的玉屑溅伤了天帝的额角,天帝因此发怒。
一群权贵人人傻眼。
“天后娘娘砸了如意,玉屑子溅伤了天帝?”得到这消息的时候,邓承志正在媚娘那儿,想了半天,摇头,“怕没那么简单。”他看着媚娘,“看来你是对的。”
“有这么巧?玉屑子竟就溅到了天帝脸上?”另一边,龙无疚差不多同时得到了这消息,他也想了半天,摇头,“怕没那么简单。”这话竟和邓承志如出一辙。
天后娘娘若真被废了,那这事就完了,傻了半天的一群权贵立马行动起来,纷纷上表,众口一词,同声反对。天后娘娘为天帝育有三子一女,德容为天下之表,不可因小事而轻废。
天帝要废后,可也不是说废就废的,大臣们如果都不同意,这天后也难废,天帝并没有答复众臣的表章,第五天却给于异下了道旨:为首者斩之,胁从者鞭之。
这道旨意不但让众权贵傻眼,便是吴承书也有些发慌,急就来劝于异,把这中间的关节说给于异听。有众大臣死保,便以天帝之威,想轻易废了天后娘娘也是不可能的,而莫子长可是天后娘娘的亲侄儿,如果于异真杀了莫子长,莫说天后娘娘以后记心算后账,就是天帝,这会儿盛怒之中自然说杀,但他们到底是夫妻。夫妻嘛,所谓床头打架床尾和,虽然天帝夫妻不像普通夫妻,但也终有和好的日子,到时天后娘娘伤心怨愤,天帝心中歉疚,还不是要恼了于异,所以现而今就得为天帝着想,也是为自己以后着想。反正申万东才是飞云会的会首,杀了他就行了,莫子长千万不能杀,甚至鞭刑都不能打,悄悄放了了事。
于异听了冷笑:“我不杀他,不打他,悄悄放了他,那也不难,我只是问你,这么悄悄放了,他领我情不领?以后若有了机会,他能踩我两脚时,会不会悄悄地放过我?”
“这个……”吴承书与王子美对视一眼,都不吱声了。
明摆着啊,莫子长这人丢大了,怎么还可能领于异的情,实在没机会就算了,只要逮着机会,那还不把于异往死里整啊。
于异斜他两个一眼,龇牙一笑:“我告诉你们吧,打狗就要打痛,打蛇就要打死。你若要畏畏缩缩,又想着打蛇又怕蛇咬,最终倒霉的反而是你。”随后圈了个斩字,把莫子长、申万东两个拖到街口,宋祖根亲自执刀,一刀一个,两颗脑袋成了滚地葫芦。
吴承书与王子美大眼珠子瞪小眼珠子,相对无言。
而昊天城则差点儿给翻了过来,酒馆茶楼的生意好了数倍不止。
杀了莫子长,那些权贵,于异全给判了鞭刑。这会儿王子美带了邓承志口信来,天条规定,鞭刑是可以拿钱赎的,让那些权贵家里拿钱来赎人,比抽他们更实惠,邓承志更许诺,赎金只要于异上缴一半,留一半给他。
于异一听,这不错啊,虽然他螺壳中金银成山,但拿私人银子养朝廷兵卫,到底傻了些儿。干!发出盘口,每人十万,不还价,没钱就拖到街上脱光了打。十万不是个小数目,但对那些权贵来说,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数目,而莫子长人头落地,也让所有人见识到于异的铁腕。杀头都是真的,抽鞭子更不用说了,人人愿赎,于是一夜之间,于异收赎金一千零八十万两,在清肃司大院里堆成一座银山。于异也大方,说好的,一半缴给雷部,剩下的,每名清肃卫发二百两,副队长每人四百两,队长五百两。这个真是大手笔了,要知道清肃卫每月就是二两银子呢,正副队长也就是三两,宋祖根额外也不过就是十两,超发百倍,就是青青母女俩也算上一份,母女俩一人拿了一百两。青青还好,于氏看着堆在面前的一百两银子,半天不知道动一下,只以为白日做梦呢。
至于宋祖根几个,则是每人一千两,王子美捧着银子摇头:“这人是大方。”
吴承书也摇头:“可惜位子坐不长。”
不过随后有人打脸,天帝再传旨意,赐了于异一条阴阳水火棍。这棍灵力不强,却是纯金打造,旨意是:察奸纠妄,清肃风纪,对猖狂不法者,可先打后奏。
这是赤裸裸地支持,昊天城里,大小老少权贵,再次傻眼。
吴承书、王子美也相对傻眼,两人大眼瞪小眼,心里一般想头:“打了娘娘的脸,反而赐一条鞭,这——这也太逆天了吧?”
王子美还好一点儿,吴承书则另有了一番心思,不免幻想:“若真有这般气运,这人倒也跟得过。”
邓承志得到这个消息,先跑媚娘这里来——他现在万事先问小妾了。
媚娘听了,欠身道:“恭喜官人!帝心已明,官人可大展拳脚了。”
邓承志也一脸喜色,不过还有些儿将信将疑,道:“可天帝并没有给我雷部下旨啊?”
媚娘在心底叹气,嘴上却道:“天帝最先可也没给于异下旨,于异先杀周四虎,后杀莫子长,一路杀过去,却正合帝心。”略略一顿,又道,“清肃司可是雷部辖管啊。”
“对头。”邓承志猛一拍大腿,“那我今天就着手,把雷部三十六将再编满了,布下风、云、雷、电四坛。”
雷部最盛时,有风、云、雷、电四坛,每坛九将,共三十六将。每一将又下辖三百雷丁,共一万零八百精锐,再加上监控帝都的清肃司,雷部之威,天上地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惧。千古以来,起誓之时,仍说天打雷劈,可以想象当年的威风,这也是雷部招天帝怵惧的原因。随后在天帝的支持下斗神宫分出,而雷部分崩离析,本来的风、云、雷、电四坛,竟被斗神宫风、云、电三坛取代。清肃司也落到跟民政司抢食的地步,可说是凄惨至极。邓承志自当上雷公,可以说做梦都想恢复往日的荣光,只是一则胆子不大,二则才智不够,三则嘛,没有天帝支持,一切白搭。现在既有天帝明里暗里的支持,又有小妾给他壮胆,这野心便如秋天野地里的山火,呼啦啦地烧了起来。
这会儿媚娘倒反是劝他:“斗神宫已有风、云、电三坛,这时若恢复四坛,那是明里与斗神宫争了,现在雷部实力不够,天帝也并没有明旨支持,所以最好先编满三十六将,再立四坛。”
“帝心已明,我还怕他个老阴贼?”邓承志重重地哼了一声。
媚娘暗暗摇头,肝烈而胆怯,智平而性浮,这样的人,实在成不了大事,不过也好,这样的人稍一有挫折便会往后缩,成不了大事,但也闯不下大祸。果然,邓承志回去与手下一商量,手下稍有犹疑,就不敢立四坛了,只是先编三十六将。
媚娘后来听了他说,暗暗点头,却想:“若是那于异,怕是不管不顾就先把坛子立起来了,不过哪个女人若跟着于异,怕难得睡几夜安稳觉。”这会儿邓承志已在她身上折腾得累了,呼呼睡了过去,却还一手搂着她腰,嘴还含着她胸前一粒香珠。这是邓承志的一个习惯,与其说他好色,不如说他像个没长大脱不得娘怀的孩子。媚娘用手背轻轻摸了摸他脸,最终抱紧了他,作为女人,还是这样的男人更让人安心。
小姑娘爱英雄,已婚的妇人却喜安稳,哪怕自己的男人懦弱一些都无所谓,床上能抱着床下能靠着,总比隔着牢房甚至坟堆儿要强,世同此理。
斗神宫里,则是暗流涌动,无论七大星君还是三大坛主,都不是傻瓜,这时也差不多都看出来了,天帝就是要扶持雷部了,哪里肯坐着等死。面对属下一张张气愤的脸,龙无疚却始终不吱声。诸人中,以水德星君最为有智,他大致能摸到龙无疚的心理——既不甘心坐视雷部壮大,让斗神宫重蹈雷部昔日的覆辙,却又顾忌天帝的反应,到底这会儿天帝并没有明着打压斗神宫,只是在扶持雷部而已,若反应过于激烈,只怕惹得天帝发怒,真要明着削弱斗神宫,那就麻烦了,所以犹豫不定。
水德星君冷眼旁观,已有定计。诸人散去,他到宫门外,却又折回来,求见龙无疚,道:“神尊,我有一计,可破此局。”
“哦?”龙无疚眼光一亮,“计从何来?”
“还得从于异那狂徒身上打开缺口。”水德星君低声说了自己的主意。越说到后来,龙无疚眼光越亮,最终一拍大腿:“好计,好计!此事便由你去办,事成后,本座绝不会亏待了你。”
水德星君大喜遵令。
这些事,于异自然都是不知道的。天帝赐下阴阳水火棍,于异乐了,随后大张旗鼓,扫荡昊天城中一切阴暗角落,一个月时间里,荡平帮派数十,查出作奸犯科之徒数百。他也绝不手软,逮着了就一个斩字。刑部这会儿也学乖了,只要清肃司递上来的案卷,绝不过夜,递上来就批。为什么不过夜?怕那些权贵来纠缠说情啊,那些人惹不起于异,可惹得起刑部,球踢回去,你们跟于异那魔头玩去吧。
没人敢跟于异玩,天后娘娘的脸都打了,你算个屁啊。昊天城里,一时为之一肃,老百姓拍手叫好,权贵子弟则是人人收声,给爹娘关在家里,再不放出门。有那屁股实在不干净,生怕受牵连的,甚至往下界跑——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当然也有想办法的,宫里的路子走不通,天帝在西山温泉里泡着,估计睡着了,就没打算回来,那就只有走于异这边的路子。于异本身不好结交,但他还有手下啊,宋祖根也不好打交道,这老断手这会儿好像比于异还狂。真是碰上鬼了,他一个断手狂什么狂啊?不过几个都司好说话,尤其是王子美、吴承书两人。王子美还差一点儿,不太敢揽事,但吴承书不同,只要好处送到了,真能给想出办法来。吴承书管拘押的,天一老道管刑讯,他也不必要找于异,牢里通通消息,天一老道那边打个招呼,重罪从轻,有些明知有的罪也视而不见,罪一轻了,本是斩刑的便判不了斩刑,家里有钱的,再送点钱赎一下,那不就出来了?
这里面有个关碍,天一老道本来是嫉恶如仇的,他怎么肯帮着吴承书做这些事?因为吴承书跟他说了一句话:“大人狂野,但我们做下属的,得给他留一条路走。”
天一老道想想有道理,他虽性如烈火,也还有几分入世之心,其实就本心里来说,还是希望于异建功立业,官越做越大,最终名垂千古,那么他也跟着沾一点点光,但于异这么个搞法,不是长久之计。天帝能容忍扶持得一时,容不得一世,虽然天一老道并不能猜到天帝是要扶持雷部来打压斗神宫,帝王心术过于隐晦,一般不知内情的还真猜不到。但俗话说得好,“飞鸟尽,良弓藏”,等天帝觉得于异没用了,不再支持于异,那时就麻烦了,所以这会儿多留条路,终是好的。因此也帮着吴承书上下其手。扫荡普通帮会,他五雷法辣手无情,但若牵涉到背景深厚的权贵子弟,只要吴承书那边开了口,他这边就会留手,高举轻落。吴承书那边再暗递消息,案犯自然知道怎么说,上下其手,人不就捞出来了?
吴承书、天一老道上下其手的事,于异知不知道呢?于异不知道,就算知道了,他也不会当回事,因为他根本就不是什么清官,更不是什么清正廉洁铁面无私的人,他就是图一个痛快,而不是真恨了世间的丑恶,而且他是个非常护短的人,只要跟他说得来的,哪怕就是十恶不赦,他也根本不在乎。
还是那句话,如果说,柳道元、白道明等七鬼面曾稍稍唤起他一点儿良知的话,薛道志、李道乾加上后来的谢和声则成功地打散了这点儿良知并激起了他的怒火。
是的,现在的于异,就是一蓬野火,烈而无心。
倒是宋祖根知道点儿事,他还有些儿看不惯,不过碍着吴承书尤其是天一老道的面子,不好明说,后来有一回跟于异喝醉了,还是说了一句,说吴承书捞得太不像话了,一两个月时间,宅子七八座,美婢数十,金银更不知道有多少。
结果于异怎么说:“跟着我的人,当然要落点儿好处,你为什么不捞?傻啊。”于是后来宋祖根也捞了。
而当于异手下都开始捞的时候,昊天城中权贵对于异的骂声也轻了些,但这些是暗里的。在明里,百姓对于异的赞誉非常高,权贵子弟暗里骂于异叫于疯狗,而百姓却叫于异于青天,于异的牌子,算是打响了。
第六十八章 又一个青春
与此同时,雷部也开始扩张,邓承志大展拳脚,连连招人。不过招雷丁容易,要招雷将却有些难,先前雷部势衰,本应有的三十六员雷将,只有七员,要再招二十九员才能招满,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既为雷将,至少也得有个三流身手吧,说起来很多人瞧不起三流高手,其实三流高手也是高手啊,真要一家伙招二三十人,到底不是菜市场上的大萝卜,不那么容易。两个月时间,不过招了七八个人,雷丁倒是招满了,这也不错了,邓承志同样非常开心。
然而两个月时间里,邓承志还没和于异见过一面。最初第一次,是于异去拜见邓承志,邓承志躲着不见,再后来,情势照媚娘猜测的一步一步发展,邓承志倒觉得可以见见于异了,偏偏于异却不再上门了。哈哈,这个人,他拜见上司,就是走个过场,走完了就完事,到底见没见到,那他不管。
这一点上,邓承志倒大度,后来招雷将,他倒是想先去见见于异,到清肃司视察一番。不过这会儿他习惯了万事先问媚娘,所有决定都是在小妾的肚皮上作出的,倒也香艳,而媚娘在这件事上却反过来,认为他不要去。
“为什么?”邓承志不明白,“于异现在可是我雷部最大的助力,我去清肃司巡视一番,与他说上几句,别人不更觉得我雷部上下一心,更不敢轻视吗?”
“官人错了。”媚娘对他的政治觉悟实在有些无语了,“于异是一把锋利的刀,天帝用他,只是不得已,一旦用完了,终究是要收起来的,你见过时时刻刻把刀子拿在手里的吗?”
“这个倒是有理。”邓承志点头,一时便有些犹疑不定,“那,你的意思是——”
“不是我的意思,”媚娘摇头,“要猜天帝的意思。天帝这时不惜余力支持于异,目的是扶起雷部,雷部一旦起来,于异便可以抛开了。于异行事实在是太过于肆无忌惮,我可以肯定地说,只要雷部基本上能抗衡斗神宫,天帝必会抛弃于异,如果现在官人与于异走得太近,以后怎么撇清?”
“有道理,有道理。”邓承志连连点头。
“天帝借于异的手鼓风,我们乘风而起,而当风不刮了,我们已经高高飞起来了,却又不受风这困惑,这才是最好的。如果像风筝一样,背后牵着一根线,最后必受牵连,那时便是天帝也会恼了官人不知进退。”媚娘进一步解释。
邓承志不绝点头,给媚娘这么一劝,邓承志便打消了去找于异的念头,甚至有意无意地放出风声,他有这么一个下属,也是不得已,大家见谅,先一步为以后撇开于异砌下台阶。
于异不知道邓承志心里的想法,邓承志不召他去,他乐得自在,倒是吴承书劝他去拜见邓承志,不想于异怪眼一翻:“他有事自会找我,没事我去见他做什么?跟他又不熟,喝酒也不痛快,不去。”吴承书无话可说。
如此过了两个多月,这天,青青的娘于氏突然慌慌张张跑来见他,没到面前就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哭叫道:“大人,救救青青啊。”
于异正跷着脚喝酒呢,先青青说跟她娘上街,买鲁一刀的酱蹄子来给于异下酒的,这是怎么了,于异一皱眉,道:“于嫂你起来,怎么回事?青青怎么了?碰上什么恶棍了?”
他说到后来,牙缝里可就带着了杀气,虽然清肃司两月整治,街面上清净了许多,但昊天城实在太大了,青青母女又不打眼,偏生青青给他带在身边养了两个月后,出脱得格外清秀,难保就没有周四虎那样的纨绔打她的主意。
“青青被人抓走了!”于氏哭叫。
果然如此,于异眼中杀气更盛:“你知不知道是什么人?在什么地方给抓走的?往哪个方向去了?”于异连问三声,身子已经站了起来。他风翅快,只要问得大致方向,一翅可至,而心中已经下了决心,今日必要找个人来撕撕。
“不知道。”于氏摇头,“我只听得青青叫了一声,一回头就不见人了。哦,对了,大人,我在篮子里看到一封信,说是要大人亲启,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与抓走青青的人有关。”
于异这才看到她手里还拿了一封信,手一长:“拿来我看。”
他手突然变长,倒把于氏吓了一跳,嘴巴微张,眼泪也吓了回去。
于异撕开信,信上只一句话:“要青青活命,今夜子时来城东乱葬岗子。”
“居然敢跟我玩这一手。”于异气极反笑,一把撕了信。
于氏不明所以,身子发抖,道:“大人……”
“青青不会有事的。”于异一挥手,“你且自去歇息,晚间我会去接青青回来。”说着又补一句,“他们要找的是我,不是青青。”
“多谢大人。”于氏忙连声道谢着退下。
于异心中虽恼,这会儿却也没有办法。随后宋祖根几个也都知道了,宋祖根便要布置人手,先去乱葬岗子埋伏。于异摇头:“不必,晚间我自去,不管他是什么玩意儿,我都会给他掀个底朝天。”
他的本事,宋祖根等人倒也真是心服,便不再多话。
好不容易熬到天黑,于异一风翅飞起,只一扇便到了城东。乱葬岗子他知道,一些贫民无地安葬,便来这里随便刨块地儿埋了。因为没什么规矩,想埋哪里就埋哪里,所以叫乱葬。当然也有不葬的,一些作奸犯科被砍头的,或者无亲无靠冻死饿死的,衙役让民夫往乱葬岗子一拖,野地里一抛便了事,难道还挖坑给你埋了?美不死你,不过也不要担心会暴尸多久,野外多的是野狗乌鸦,不要过夜,死尸便成了白骨,若是一段时间死尸不多,甚或白骨都会被狗啃了。
于异一翅飞过去,远远地便见一片乱坟堆垒之处,坟堆之间,时见白骨暴野,便知道是了。前后一扫,却没见有什么人,显然绑架青青的人还没来。
于异先前等得急,这会儿倒不急了,找了个像样些的坟头坐下,掏了葫芦出来,慢慢地喝一口酒,吃一块牛肉。他这牛肉也是鲁一刀的卤菜,说起来蚌妖虽能做菜,火工还是差点儿,于异以前还觉得将就,后来青青尝了块,说鲁一刀的更好,所以天天帮他买。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忽听得风声,远远的一人飞来,身姿妙曼,竟是个女子。飞得近了,看清面目,长得倒不错,十八九岁年纪,瓜子脸,下巴特别尖,一对眼睛极亮,不过眉眼间颇有风尘之色,看上去略显老气或者说沉稳。
但没有看见青青,也不知这人是不是正主儿。
那女子飞过来,眼光四下乱扫。于异哼了一声。那女子眼光立刻转过来,一眼看到于异,她飞了过来,小腰儿一扭,便落在了于异身前三四丈外。她这扭腰的动作让于异发现,她不但下巴儿特别尖,小腰儿也特别细。于异的三个女人里,叶晓雨的腰是最细的,这女子的腰却比叶晓雨的还要细了一圈,竟仿佛与青青的差不多了,刚刚那一扭,真让人担心,她用力大了,会不会把小腰儿给扭断了。
不过于异只扫了一眼,他喜欢玩自己的女人,但对其她不相干的女人,兴致素来不高,眼光微眯,盯住了那女子的眼睛。他基本上可以肯定,虽然不见青青,但这女子应该是掳走青青的正主,否则一个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半夜三更的来乱葬岗子逛什么?难道和情人幽会?这情趣也太别致了点儿。
那女子一落地,随即行下礼去:“小女子任青青,拜见于大人。”
又一个青青?
既知她名,那就是了,于异也不管她名真假,哼了一声,道:“青青是你掳走的?”
“是。”这任青青倒也光棍,直接就承认了,或者说有恃而无恐。
于异牙齿慢慢龇起来,夜光里,他的大白牙极为刺眼,尤其他又还坐在坟头之上,知道的,知道他就是最近闹得昊天城里天翻地覆的清肃郎;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野坟中孤鬼半夜出来乘凉呢,虽然现在已是北风呼啸的冬季,但你不能拿鬼来和人比啊。
任青青也明显被于异这样子吓了一跳,身子微微抖了一下,往后退了半步。于异还以为她会扭头就跑呢,结果她倒是站住了。
“你既然绑架了青青,应该打听过,青青只是我身边一个服侍的小丫头,这样的小丫头,十两银子可以买两个。”于异牙龇得更宽了。
倒看她怕不怕,不想任青青还是没跑,却‘扑通’一声跪下了,带了哭腔道:“于大人容禀,小女子不是想绑架青青来要挟于大人,实是小女子家中有天大的冤枉,听得于大人有于青天之名,公正廉洁,所以想请大人替小女子伸冤,但仇家势大,小女子不敢直接来清肃司衙门喊冤,才不得不想了这么个主意,请于大人出来,而并无其他意思。”说到这里,她忽地里撮唇作啸。
随着她啸声,远处又有风声掠来,又是一个女子,作丫环打扮,十五六岁年纪,倒也清秀,背上背了个人,正是青青。青青眼睛倒尖,老远就看到了于异,顿时就叫了起来:“大人,大人!”
那丫环落地,放下青青。青青直接就往于异身边跑了过来,于异罡气微凝,但任青青并没有阻拦。青青直接跑到了于异身边,喜滋滋地叫了一声:“大人!”
看她这小模样儿,完全没有一点儿给绑架的恐惧,倒仿佛是去她外婆家跑了一圈儿,讨了个糖包回来了呢。于异在她身上上下看了一眼,刚想问一句,不想青青突然退开一步,竟也扑通一声跪下了,道:“大人,你帮帮任姐姐吧。她爹就是原芒州刺史任大人,被奸人陷害,所以任姐姐才来找我,要我帮她给大人喊冤呢。”
得,她反过来帮上任青青了,那小脸蛋儿红红的,一脸的认真,倒有几分小大人的模样。于异愣了一下,忍不住“扑哧”一下笑出声来。
青青急了:“大人别笑啊,我说的都是真的,任大人真的是被奸人陷害的,你帮帮任姐姐吧。”
“行了,你别掺和了!”于异一伸手把青青扯了起来。他本来一肚子火,虽然看到青青并没有什么事,还是有火,但这火给青青小大人似的一闹,没了。他转眼看向任青青:“你爹以前是什么芒州刺史?芒州,好像是靠近苗方吧?”他当这清肃郎其实还是用了功的,至少天界的地理风物、人情习俗,还是有所了解的。
天界和下界差不多,同样分为九州,地盘也不比下界九州小,同样设有州牧。州牧当然同样是王公亲贵,不过这芒州却不是大州,而是苗州下面的一个郡,只不过是叫芒州而已。苗州地近七方之一的苗方,而芒州更差不多直接挨着苗方,野而乱,算得上是穷山恶水了。清肃司察奸纠匿,察的可不仅仅是天界百姓,对七方隐藏的奸细密探的监控也是重点,所以于异对芒州有点儿印象。
“是。”任青青不敢站起来,继续跪着回话:“家父任时文,所任芒州,正面对苗方,因举告苗州都督郁重秋养贼自重,更走私朝廷禁物牟取暴利,而为郁重秋陷害,反说我父与苗贼勾结,将我任家族诛。可怜我任家三族七十余口,尽皆死于刀口,唯有我在师门学艺,得以幸免。小女子夜夜泣血,只盼为父伸冤,但郁重秋权高势重,官场中又官官相护,无人敢替小女子出头,因打听得于大人公正不阿,清正廉洁,小女子如久旱而得雨露,但因郁贼势大,小女子不敢来衙门首告,所以才不得不想出绑架青青的办法,引大人出来。冒犯之处,任凭大人责罚,但求大人明察秋毫,为家父和我任家冤死的七十余口申冤。小女子愿为奴婢,终生报答大人。”说着连连叩头。
于异还没吱声呢,青青却先跑了过去,双手去扶任青青,道:“任姐姐,你别叩了,大人一定会为你伸冤的,大人最好呢,人们都说他是青天呢。”
于异哭笑不得,不过青青的没上没下,是他纵出来的,而他也喜欢这种没上没下的,他自己从来就是个没上没下的性子不是,谁要跟他唧唧歪歪的多礼拘谨,他反而觉得闷气,所以他喜欢小孩子,小孩子率真啊。或者说,直到今天,他其实也还是个大孩子,虽然他官当到了从四品神官,女人也有好几个了,但真的还没长大,而如果不栽一番大跟头,任由他这么野下去,想要长大,还会要有相当漫长的过程。
青青年纪还小,才满九岁呢,是真的不懂事,她只是能感觉到于异对她好,不像主人倒像哥哥一样纵容她,所以就自作主张了。任青青倒是有些讶异,她也确实知道青青只是于异的一个小丫头,而且跟着于异也不过几个月时间,若说有男女之私,因而得宠,那也可以理解,可青青年纪也太小了点儿。当然也有些变态,反喜欢小的,不过她看得出来,于异与青青之间根本不是这样,所以她就有些奇怪了,这时也不敢起来,只是稍有些讶异地看着于异,倒看于异的反应。
于异可不知她心里在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把手一挥:“行了,你起来吧,把事情说说清楚。不过我话说在前面,我不能听你的一面之词,不能你说郁重秋是奸臣他就是奸臣,那得有证据。”
“我有证据。”任青青大喜点头,却有些犹豫,“只是郁重秋权高势大——”
她话没说完,于异早不耐烦地一挥手:“在我眼里,他屁都不是。”
青青也在一边点头:“是啊任姐姐,我家大人最公正了,前段时间把那个什么莫子长都砍了头呢,那可是当今天后娘娘的亲侄子。”
“莫子长的事我知道。”任青青看着于异,一脸钦佩,“大人确实是不畏权势、公正不阿。”
“就是就是。”青青在一边连连点头,看着于异,满眼星星。
于异做事图痛快,倒不喜欢听人拍马屁,挥挥手:“你有什么证据就拿出来吧。”
“是。”任青青伸手到怀中,掏出一本账册一样的东西,道,“这是我爹爹收集的郁重秋偷运货物到苗方的证据,请大人过目。”
青青接过来,递给于异。于异随手翻了一眼,倒记得详细,某年某月某日,运铁多少车,盐多少车,等等,不一而足,不过主要是盐铁,数目不是特别大,但较为频繁。于异突然想到了彭越,彭越当时不也是因为奸商向蛮夷走私盐铁,他不愿同流合污,所以被诬陷的吗?苗方和蛮夷其实差不多,也是因开化不久工艺低劣,采炼不了铁器,必须向人类买,人类朝廷当然要禁,而那些不法奸商却贪图暴利,非法走私,而对查禁举报他们的人,则诬陷报复,无所不用其极。
有臭鸡蛋的地方,一定会有苍蝇。这不是巧合,而是人类趋利的劣根性。
只略略看了两眼,于异差不多已经信了,但他这两个月清肃郎当下来,性子虽还一样,见的听的却多了,世多诡谲,还不知哪里有坑呢,所以做事却稳重了些。
“光凭这东西不行。”于异合上账册,“这个要编太容易了,你要想要,我一个晚上可以给你编十本。”
“任姐姐才不会是编的。”青青倒是急了。
任青青吓一大跳,小孩子任情使性得有个度,这种事青青也乱插口,只怕于异会生气,不过她偷眼看于异,于异倒并没有生气的样子,只是在仰头灌酒。
“这人倒是好性气。”任青青心中暗叫,不过她这话若是说给于异听,于异只怕自己都要笑爆了牙齿。
“大人说得有理,这个确实谁都能编,但自我爹爹给陷害后,郁重秋那奸贼的走私越发肆无忌惮了,大人可派人暗访,一察便知。”
“派人暗访?”于异眨巴眨巴眼睛,去任青青身上一溜,“那就我跟你去。”
“大人亲自去,当然最好。”任青青狂喜。
于异看了她一眼,点了点头。
于异当这清肃郎,其实收获还是很多的。具体说来是两点,一是对天界、人界的地理人文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他以前,说句老实话,是糊里糊涂的,也不止是他糊里糊涂,应该说,这世间绝大部分的人都是糊里糊涂的。天下到底有多大,山川河流有多少,各地风土人情到底是怎么样的,一般人不可能知道啊,所以才有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的说法,你不实地走到,就不可能知道。但清肃司不同,清肃司掌察奸,于天上天下风物人情地理形势,无不有详细的记载,外人是看不到的,于异做了清肃郎当然能看到,他还喜欢看这些,也就极大地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
另一个,就是看人的功夫。清肃司掌察奸纠匿,自有一套独特的法门,并形成了规制,传了下来,怎么看人,怎么相物,怎么侦查,怎么审讯,各有详细的记载。不得不承认,当年的雷部,确实非常了不起,直到今天,下界很多人发誓,说如果撒谎骗人啊什么的,就叫天打雷劈。为什么你撒谎骗人就会天打雷劈呢?天老爷怎么会知道?是因为在所有人心里,雷神爷就是什么都知道的,这当然不可能,但也可以看出当年雷部的可怕之处,而这种洞烛观微的能力,其实是清肃司的功能,虽然后来势衰,但这一套规制流了下来。于异入掌清肃司,重振清肃卫,训练清肃卫之先,他自己先学了一下。
他以前看人的反应,只是下意识地看,没有什么具体的想法,这会儿看任青青,却从她的眉眼音声一起分析,任青青眼底的喜色,声音中的兴奋,左手乍然握紧时手背青筋微微的颤动,都听在了他耳中落在了他眼中。综合起来分析,他便暗暗点头:“这丫头真心盼我去暗访,看来她没说谎,她爹的事应该是真的。”
得出这个结论,于异倒是不急了,道:“青青给你绑了来,她娘急坏了,我先带她回去,明天这个时候,你在这里等我吧。”
“是。”任青青恭敬地抱拳应命。
“我也要去。”青青一听要她回去,叫了起来。
“你去干吗?”于异牵着她手。
“我去帮任姐姐,大人捉到那奸贼后,我去啐他一口。”
“行啊,有胆子。”于异哈哈一笑,“不过先回去问你娘。”扯了她腾空而起,青青还摆了个姿势,一手展开如翼,因为于异前不久开始教她真水大法,不过还没入门,罡气是没有的,姿势倒是像模像样了。
任青青看着于异主仆两个飞走,心中暗叫:“外界传闻,这位大人性如烈火,狂野不羁,但看他对青青的态度,既耐心又宽容,与传闻可是大大不同。”
于异回去,青青自去找她娘于氏,于异则去翻清肃司的案卷,想看看任时文的案子,可惜,任时文的案子不归清肃司管,或者说,这百十年来,清肃司就没管过什么像样的大案子,任时文的案卷都在刑部。第二天,于异便让王子美去刑部讨要了任时文的案卷来,清肃司察奸纠匿,有随时调看各衙门案卷文档的权力,而且就算没有这个权力,刑部也不会拒绝。现而今昊天城里各大衙门,说实话都有些怕了他。这种怕,不完全是畏惧,更多的是带了一种无可奈何的厌憎,就仿佛他是个瘟神。这些人的态度,于异当然也知道一些,不过他不在乎,他也从来不和任何同僚交际来往,讨厌也好害怕也好,总之不来惹我就好。反倒是吴承书交游广阔,他在岳王府中便混成了人精,这会儿再借着于异的虎皮,当真混得风生水起,好不威风。不过他到底也是个聪明人,知道自己的一切都是从于异身上来,所以无论怎么做,先还是想想于异的反应。当然,他对于异的性子也有了相当的了解,他们这种衙门中混出来的人,最善于察言观色、揣摩人心,打了这段时间交道,对于异的性子可说已揣摩得十足,所以虽然做下了许多交易,却从没有触怒过于异。
于异看了任时文的案卷,正如任青青所说,是以勾结苗方之名族诛,理由是,任时文将芒州的荒地划出来,招揽苗方之民耕作,更给以牛犁镰耙等必备的农具,朝廷认为他这是养贼自寇,而任时文的辩解是,苗方之所以时来掳掠,便是因生活无着,若给以田地,使其有所居有所养,自然也就不会再行掳掠叛乱之事,久而久之,可使苗方蛮夷之民自化,再无侵边之事。
于异虽然不问政事,但也知道任时文说得有道理,可惜任时文的辩解被说成了诡辩,还是族诛。至于任青青说的,任时文举报郁重秋走私的事,案卷中一字也无。任时文被捉拿进京受审时,肯定是说了的,不过案卷里没记载罢了,这也正常。
于异同时也把郁重秋的卷宗调了来,先行了解一下——他知道查案之前,应先看卷宗了解情况,实在已经是大大的进步了,他当了这官,还是有些变化的。
郁重秋今年五十五岁,官宦子弟,少不习文而好武,先以良家子充禁军,后外放,由佐尉做起,三十年间,做到了权重一时的大都督之职。天界的官职和下界是一样的,或者说,下界的一切本就是学的天界,州牧同样是正二品,管民事,大都督为从二品,管一州军政。
天界与下界不同的是,十万天兵,只能由天兵府调动,得由天帝下旨,天兵府发符,除此任何人无权调动,五十卒离辖区三百里,便是抄家灭族的重罪。
芒州虽近苗方,但只有五千天兵,而且郁重秋还无权调动,那郁重秋这个大都督岂不是个空架子?不是的,天兵是固定的,由朝廷供养,但各州郡是可以养乡兵的,尤其是一些边远州郡,几乎每郡每县都有乡兵。所谓乡兵,就是本乡本土的兵,或者说,就是不离乡土的兵,有事则集而为兵,无事则散而为民,这样既可以在紧急之时可仗之为用,又不废朝廷粮饷,其实是个好办法,当然好办法到后面往往变了味,那又另说。
芒州因地近苗方,所以乡兵的编制比较大,在册的乡兵居然有六十万之众。这个六十万是怎么个说法呢?就是五户取一丁,也就是五户人家中,至少要抽一个乡兵出来,也就是要五户养一个乡兵。说是聚则为兵散则为民,但打仗要兵甲器具啊,出征要吃用睡裹啊,这些钱从哪里来?就是从这五户人家来。当然这只是在册的,平时不可能把这六十万人一直聚起来的。平时不聚兵,钱却要缴的。既然不聚兵,钱哪里去了?这就是善政用歪了成弊政了。
乡兵是轮流值更的,六十万在册乡兵,分为六班,每班十万人,值更两月,也就是郁重秋的手中,随时有十万乡兵在握,紧急之时,一声令下,可抽取六十万乡兵。当然,乡兵装备简陋,也缺乏训练,说是六十万,数目吓死人,真正的战斗力却有限得很。但有兵总比没兵强,而且郁重秋私养了五千亲兵,装备精良,号称五千玄甲骑,这个战斗力不会比天兵差,当然,名义上仍然是乡兵,朝廷给他的亲兵只有五百人的,但这个不可能有谁会去跟他计较。
身居高位,手握重权,这就是于异从卷宗里感受到的郁重秋,至于其他的,卷宗里不可能再有,而朝廷给郁重秋的考评是:修兵甲,宁边事,为都督十年而朝廷不闻烽火,卓异。
于异掩卷冷笑:“单肥猪当年的考评好像也是‘卓异’,哼哼!”


